厦门:领养流浪狗须先缴押金
作者:卢天娇 来源:厦门日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年05月21日
厦门:市民领养流浪狗须先缴800元押金
针对市民关注度颇高的认养流浪犬问题,昨日,来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养犬管理办公室的接线嘉宾潘登说,欢迎有条件的市民认养流浪犬,不过,认养之前必须先缴纳800元押金,之后,认养人可以凭为认养犬办理的养犬证,领回所缴纳的押金。
接线嘉宾说,我市从4月1日起开始实施《办法》,但之后有两个月的过渡劝导期,在此期间,执法部门在厦门的大街小巷共捕获了270多只流浪犬,其中有绝对禁养的烈性犬杜宾、德牧等,也有适合家养的哈巴、松狮等,目前,这些被捕获的狗狗都被送到海沧集中管理了。接线嘉宾说,由于场地有限,狗狗的生活环境不是很宽敞,因此,欢迎市民积极领养适合家养的流浪狗。
据介绍,6月份,一部分狗狗还将从海沧转移到厦门西堤公园附近,这部分狗狗是更适合市民认领家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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