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陈春
11月7日,打过多个公益官司的郝劲松向山西省定襄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,起诉被称为“拍虎英雄”的周正龙。郝劲松认为“周正龙照片有假”,因此要求周正龙书面道歉,澄清事实,并要求一元钱的精神损害赔偿。(11月8日《北京晨报》)
郝劲松表示,起诉周正龙的目的就是以司法途径追查“真相”,还大家一个“知情权”。笔者以为,不管郝劲松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来提起诉讼,我们都应该对他表示敬意,道理很简单:包括知情权在内的公民权利从来都不是从天而降的,而是要自己通过合法的途径去努力争取。
诚如国家林业局所言,华南虎照片的真假不能说明华南虎现况,但当这一事件已经成为公众事件之后,照片的真假就已经关乎公民的知情权,也就绝非“不重要”。一旦法院受理,“华南虎事件”从民间照片争议上升到法庭辩论将是一个标志,标志着我们开始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公共问题,从某种意义上说,郝劲松已经“胜诉”了,他让所有公民明白,探询华南虎真相意味着公民知情权利的觉醒,套用一句华南虎事件里的流行语:“重要的不是起诉,而是保护我们的权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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